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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文件出台

2024年01月02日 15:19     小编:孝感房姐          点击: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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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教育局、孝感市财政局、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孝感市商务局、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发文,对照省房地产“31”条政策工具箱,结合当前孝感中心城区实际,对2023年房地产政策(孝建发〔2023〕11号文件)进行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孝感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孝建发〔2023〕16号)。

       文件新增了相关内容,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文件明确了扩大购房补贴范围、加强金融政策支持,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激活用地政策、支持“换新购”模式、推动房地产转型发展、搭建住房供应链平台、简化资金提取流程、建立企业“白名单”、试行车位销售办证等政策措施,其中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支持政策有优化不动产登记、精准供应土地等内容。

       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加快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高效衔接,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

       实施土地精准投放,加快中心城区地段好、配套齐全的住宅净地供应,合理确定商住比,加快项目审批、开工建设、上市销售。对已出让尚未建设且没有法律纠纷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土地收回和规划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并按程序完善相关工作后,可重新实施土地供应。存量用地收回应符合相关规定。且规划优化后,可以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不影响重点功能区核心功能实施。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建设部分,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在符合规划原则、满足安全要求、利害关系人同意、权属不变、核算土地增值收益的前提下,推进“商改住”和“住改商”,进一步盘活商品房项目。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支持按“商改住”、“商改公”进行规划修改,用于还建安置、养老产业、文体产业等项目用途开发建设,不补缴土地价款。

       新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10%确定,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允许2年内分期缴纳,首期缴纳不低于50%,在约定期限内缴纳不计利息,土地出让价款缴纳不低于50%的,可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实施土地出让预公告发布制度。延续新出让土地不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

       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强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完整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改造.完善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加运动、休憩、社交等公共活动空间,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做好危旧房合作化改造、适老化改造、青年人才公寓、科技工作者社区建设等工作,鼓励开发探索“精装十适老”产品。延续不新建安置房政策,采取房票安置。

       支持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产品供给。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对“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风雨连廊”不计入容积率。已公示且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加快办理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推进“商改住”、“住改商”,盘活存量商办类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取得了地下空间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纳入商品房网签管理,试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销售交易、办理不动产登记。

       文件明确,孝建发[2023]11号文件继续有效。新出台的16号文件由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文件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来源: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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